趾:脚;颅:头。方趾圆头;原指人的脚和头;代指人类。出处:《南史・陈纪上・高祖》:“茫茫宇宙,惵惵黎元,方趾圆颅,万不遗一。”用法:联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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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路时脚抬得很高;神气十足。形容得意忘形的样子。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桓公十三年》:“莫敖必败,举趾高,心不固矣。”用法:联合式;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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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脚圆头。指人类。出处:西汉・刘安《淮南子・精神训》:“故头之圆也像天,足之方也像地。”用法:联合式;作宾语;指人。例子:孙中山《社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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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时用于贺人生子。出处:《诗经・周南・关雎序》:“然则关雎麟趾之化,王者之风,故系之周公。”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子孙昌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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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断脚趾去适合鞋子的大小。比喻不合理的迁就。出处:《后汉书・荀爽传》:“截趾适屦,敦云其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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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鞋小脚大,就把脚削去一块来凑和鞋的大小。比喻不合理的牵就凑合或不顾具体条件,生搬硬套。出处:西晋・陈寿《三国志・魏书・明帝纪》裴松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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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:适应;履:鞋。因为鞋小脚大,就把脚削去一块来凑和鞋的大小。比喻不合理的牵就凑合或不顾具体条件,生搬硬套。出处:《淮南子・说林训》: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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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“趾踵相接”。出处:《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・革命制造厂》:“弃家逃威,望门投止者,趾踵相错。”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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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“圆首方足”。出处:清・龚自珍《〈升平分类读史雅诗〉自序》:“彼非圆顶方趾、父母所生之民耶?”用法:作主语、宾语;指人。例子:鲁迅《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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谓脚迹相连。形容人数众多,接连不断。出处:杨天石《黄遵宪》:“黄遵宪盛赞他们‘前仆后起,踵趾相接,视死如归’的大无畏精神。”用法:作谓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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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容人数之多。出处:梁启超《变法通议・论师范》:“此外握风气之权者,为书院山长,为蒙馆学究,车载斗量,趾踵相接。”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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脚大鞋小,切断脚趾去适应鞋子的大小。比喻勉强凑合或无原则的迁就。出处:刘师培《古书疑义举例>补》:“若强为之解,徒见其截趾适履耳。”用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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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“削足适履”。出处:清・和邦额《夜谭随录・董如彪》:“姊妹作奇想,便强人削趾适屦。”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人做事机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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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小脚大,把脚削去一块来凑和鞋的大小。比喻不合实际,勉强迁就,生搬硬套。出处:三国・魏鱼豢《魏略》:“刖趾适履,刻肌伤骨,反更称说,自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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