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 四库全书 > > 左传 > 《庄公十七年》全文

庄公十七年

【原文】

【经】

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

夏,齐人歼于遂。

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

冬,多麋。

【传】

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

夏,遂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

【翻译】

【经】

十七年春季,齐国人抓住了郑詹。

夏季,在遂国戍守的齐军被杀。

秋季,郑詹从齐国逃到鲁国。

冬季,鲁国的麋鹿很多。

【传】

十七年春季,齐国人抓住郑詹,这是由于郑国不去朝见齐国。

夏季,遂国的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用酒食招待在遂国戍守的齐军,灌醉以后杀了他们。齐国戍守者被因氏四族全部杀尽。

83知识库提示:

① 免责声明:本站为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《经》仅供学习研究。

② 为净化网络环境,如果您发现《经》与现有法律有抵触之处,请向我们举报,我们将及时更正,您的热心是对本站最大的支持!

③ 如果您发现作品经有错误内容,请发短信通知我们,我们会立即处理!

④ 支持国学请到各大书店或网站购买阅读。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将立刻删除相关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