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十有八年,春,王正月,公会齐侯于泺,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。
泺之会,不言及夫人何也?以夫人之伉,弗称数也。
二、夏,四月,丙子,公薨于齐。
其地,于外也。薨称公,举上也。
三、丁酉,公之丧至自齐。
四、秋,七月。
五、冬,十有二月,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葬我君,接上下也。君弒,贼不讨,不书葬。此其言葬何也?不责踰国而讨于是也。桓公葬而后举谥,谥,所以成德也,于卒事乎加之矣。知者虑,义者行,仁者守,有此三者备,然后可以会矣。
83知识库提示:
① 免责声明:本站为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《经》仅供学习研究。
② 为净化网络环境,如果您发现《经》与现有法律有抵触之处,请向我们举报,我们将及时更正,您的热心是对本站最大的支持!
③ 如果您发现作品经有错误内容,请发短信通知我们,我们会立即处理!
④ 支持国学请到各大书店或网站购买阅读。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将立刻删除相关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