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 四库全书 > > 明儒学案 > 《 卷十二 东林学案·光禄刘本孺先生元珍》全文

卷十二 东林学案·光禄刘本孺先生元珍

刘元珍字伯先,别号本孺,武进人。万历乙未进士。历官礼部、兵部郎。乙巳大计,四明庇其私人,尽复台省之黜者,察疏留中,人心愤甚,不敢发。先生抗疏刺其奸,削籍归。而四明亦罢。庚申起光禄寺少卿。时辽、渖初破,赞画刘国缙,拥众欲从登莱南济。先生谓国缙为宁远义儿,扶同卖国,今又窜处内地,意欲何为?国缙遂以不振。未几,卒官,年五十一。

先生家居讲学,钱启新为同善会,表章节义,优恤鳏寡,以先生为主。有言非林下人所宜者,先生痌瘝一体,如救头目,恶问其宜不宜也。先生每以子路自任,不使恶言入于东林,讲论稍涉附会,辄正色斥之曰:“毋乱我宗旨!”闻谤讲学者,曰:“彼訾吾党好名以为口实,其实彼之不好名,乃专为决裂名教地也。”疾小人不欲见,苟其在侧,喉间辄如物梗,必吐之而后已。当东林为天下弹射,先生谓高忠宪曰:“此吾辈入火时也,无令其成色有减,斯可矣!”

83知识库提示:

① 免责声明:本站为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《史》仅供学习研究。

② 为净化网络环境,如果您发现《史》与现有法律有抵触之处,请向我们举报,我们将及时更正,您的热心是对本站最大的支持!

③ 如果您发现作品史有错误内容,请发短信通知我们,我们会立即处理!

④ 支持国学请到各大书店或网站购买阅读。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将立刻删除相关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