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 四库全书 > > 棠阴比事 > 《 卷三十八 南公塞鼻》全文

卷三十八 南公塞鼻

尚书李南公为河北提刑时,有班行犯罪下狱,案之不服,闭口不食者百余日。狱吏不敢拷讯,南公曰:我能立使之食。引出问曰:吾以一物塞汝鼻,汝能终不食乎?其人惧,即食。盖彼善服气,以物塞鼻,则气结不通。是以自服。

83知识库提示:

① 免责声明:本站为非营利性站点,以方便网友为主,《子》仅供学习研究。

② 为净化网络环境,如果您发现《子》与现有法律有抵触之处,请向我们举报,我们将及时更正,您的热心是对本站最大的支持!

③ 如果您发现作品子有错误内容,请发短信通知我们,我们会立即处理!

④ 支持国学请到各大书店或网站购买阅读。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将立刻删除相关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