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治末,稽察江郡帑藏及筠,筠守周君津、贰王君珀,锐志治盗。义民廖显六素效巡捕,剧盗甘干八,报复焚掠,廖杀之,二君益追治逮捕。一恶少怡然就狱云:与某村某某等随甘行凶。众将信之,察曰:死地,人所苦也。彼甘就焉,容非其情。可稍须之。倘得讯丑,参鞫未晚。后两月,驰报曰:子言是也。向恶少尝行窃,数为某某窘辱,因亡身攀诬。今获真盗,辨释矣。观此听讼者,可以躁心乘之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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