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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·论五行时地分野吉凶

按王氏所谓二气者,阴阳也;五行者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也,时者,春、夏、秋、冬也;地者,冀、青、兖、徐、扬、荆、梁、雍、豫也。盖天有阴阳,行于四时;地有五行,具于九州,正朱子所谓五行质具于地、气行于天,故天有春夏秋冬,地有金木水火,皆以时地相为用也。今之谈命者,但知论阴阳五行而不知兼论方隅与昼夜阴晴,所以有年日月时同而贵贱寿夭迥异,便谓五行无据,启世人不信命之疑,亦诬点。嗟夫,人生天地,莫逃五行;九州分疆,风气异宜,阴晴寒暖,理难一律。人禀天地灵气以生一时,得气各自不同,所以贵贱寿夭难以八字拘也。且以甲乙寅卯属木,生于兖、青为得地,春令为得时。丙丁巳午属火,生于徐、扬为得地,夏令为得时。戊己辰戌丑未属土,生于豫州为得地,四季月为得时。庚辛申酉属金,生于荆梁为得地,秋冬为得时。壬癸亥子属水,生于冀、雍为得地,冬令为得时。况昼夜阴晴之间有寒有暖,阴阳造化之内有喜有忌,生克制化,抑扬轻重,妙在识其通变,不可执一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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