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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·清

清者洁净之称。女命或一官一煞,不相混杂,谓之清。要夫星得时,柱有财生官,有印助身,无一点混浊之气,方为清贵。如已未、壬申、乙未、甲申,乙以庚为夫,庚禄到申;以丁为子,丁旺于未;以壬为印,壬生于申。又坐下支神为乙木之财,财旺则能生官,四柱无刑冲破败。经云:财官印绶三般物,女命逢之必旺夫。故为夫人之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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