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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三 下篇·子象

知孝子奉亲之方,始克谐成大顺之风。

【原注】日主为子,生日得为母。如甲乙满局皆是木,中有一二水气,为子众母衰。其势要多方以安母。用金以生水,用土以生金,则成母子之情,为大顺矣,设或无金,则水之神依乎木,而行木火金盛地亦可。

【任氏曰】:

子众母衰,母之性依乎子,须要安母之心,亦不可逆子性。如甲乙日为主,满局皆木,中有一二水气,谓子众母孤,母这情依乎子,必要安母之心。一不可见土,见土则子恋妇而不顾母,母不安矣;二不可见金,见金母势强而不容子,子必逆矣。惟行带水之金运,使金不克木而生水,则母情必依子,子情亦顺母矣,以成大顺之风。若行带土之金运,妇性必悍,母子皆不能安,人事莫不皆然也,此四章虽主木论,火土金水亦如之。

癸亥乙卯甲寅乙亥

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

甲寅日元,生于仲春,卯亥寅亥拱合,满局皆木,则年士癸水无势,子旺母孤,其情依乎木,木之性亦依乎水,谓弱子情谐。初运甲寅癸丑,荫庇有余,早游泮水;壬子中乡榜,辛亥金水相生,由县宰迁省牧;庚戌土金并旺,母子不安,诖误落职而亡。

乙亥己卯甲寅甲子

戊寅丁丑丙子乙亥甲戌癸酉

甲寅日元,生于仲春,满局皆木,亥卯又拱,时支子水衰极,其情更依乎木。日主恋己土之私情,而不顾母。丁丑运,火土齐来,反不容母;谚云“妇不贤则家不和”,刑伤破耗。丙子火不通根,平安无咎;甲戌又逢土旺,破耗异常;乙亥癸酉,生化不悖,续妻生子,重振家声;壬申晚景愈佳,金水相生之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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